實驗室高溫天氣防火注意事項
1、實驗室根據實驗性質,必須配備合適的滅火設備,如粉末、泡沫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使用高溫裝置的實驗,要求在防火建筑內或配備有防火設施的室內進行,并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3、不可將高溫爐之類高溫裝置,置于耐熱性差的實驗臺上進行實驗。如果不得已而為之,裝置與臺面之間要保留一厘米以上的間隙,以防臺面著火。
4、按照操作溫度的不同,選用合適的容器材料和耐火材料。但是,選定時亦要考慮到所要求的操作氣氛及接觸的物質的性質。
5、高溫實驗禁止接觸水。如果在高溫物體中混入水,水即急劇汽化,發生所謂水蒸汽爆炸。高溫物質落入水中時,也同樣產生大量爆炸性的水蒸汽而四處飛濺。
6、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氮氣、氧氣等)必須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7、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8、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9、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非燃隔熱的支架上,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撥下電源插頭。
10、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專瓶專用。
11、實驗室內未經批準、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12、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暢通。
13、長時間輪轉使用的儀器,需要定期檢查外觀、裸露的電線是否受熱變形,以及是否與周圍的介質產生反應。須現場實時檢測,或采用可靠安全儀表檢測儀器是否正常,避免安全隱患。
14、定期請專業維修工程師或經過專業培訓的實驗室人員對儀器內部進行除塵清潔工作,避免因內部積塵引起儀器設備在高溫天氣出現故障。